国务院:9月起,严禁强退农民宅基地,抢栽抢建不予补偿等

唏嘘的四叔前几天怒气冲冲地通知我,他老家的宅基地证到底办没办。起初,我奶奶和我四叔有两块宅基地。我奶奶去世后,按照规定,我四叔不能同时拥有两块宅基地。四叔说等侄子成年了,马上分家,完成宅基地。

我们很在意宅基地,金窝银窝还不如我们穷窝。只要是工作多年的,过年的时候都会回老宅一趟。但现在出现了“一房多”、“占地太大”等诸多苗头,国家也确实加大了审批力度。只有符合条件的才会给证,四叔一开始也没生闷气。







当然,国家也鼓励农民。宁愿间断有偿参与宅基地,否则转让或出租。一开始还是有很多办法的。但如果我是农民,我还是很重视自己的宅基地,不会轻易给别人。

然而,在一些地方,一开始乞求农民退出宅基地是不合适的。为了攫取更多的补偿,一些农民甚至搞“抢种抢建”。

近日,国家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站治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在场地治理法的制度框架下,重点关注了场地征用、公司经济和商业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治理等关键题。,美化保护耕地,“非农”耕地。

我们来看看重点是什么。







一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我们要永远记住,我们依靠7%的耕地养育了世界20%的人口,为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划了18亿亩土地的红线,绝对不能取消。这是保证食品安全的生命线。

但是很多地方为了经济利益,把耕地商业化,或者在耕地上种果树,建坟,养鱼,开农民的房子等等。,而且不同方式占用耕地的影响很不好。

这一次,新的"条例"是一个苛刻的定义:严格控制耕地已转化为其他农业用地,如林地,草地,外地土地等。奇怪的是加重对破坏耕地、拒不落实复垦责任等犯罪的处罚,加大“非粮”耕地的执法责任。

保证食品安全在当当一代越来越普遍。







第二,站点采集流程的结束——序列。

过去征用的地方,奇怪的是市场下跌的地方,没有预告制度,也不会去征求农民的意见。未来将增加征收场所预公告制度,明确预公告应当涵盖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放场所近期检查的场所等内容。

对于场地的征收,要负责听取农民的意见,让农民更多的参与,保证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换句话说,县级农民管理局应实时执行场地补偿费、安置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的,不允许征收场地。对于扎农民来说,他们有更多的执法依据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力,他们能够或者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许多农民来说,地理位置是生命线。







第三,壮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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