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开封进入“交房即发证” 时代!

题目:重量级!走进开封的“交房后发证”时期!

5月18日,

开封“交房时出具证明”仪式

在位于示范区的建业聚祥里公园举行。

副市长黄玉国出席仪式并致辞。市局副秘书长刘凯主持仪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薛兆武等局领导和市住建局开封区域公司、建业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仪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颜楷在仪式上致辞。住在园区的业主代表很乐意发放不动产证和房屋钥匙。

颜楷在讲话中建议,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栏”创新,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终结“网络+不动产登记栏”方式,创造性地开启了“交房发证”试点工作。此次举行“交房即发证”仪式,标志着我市进入“交房即发证”时期。今后,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业主交付房屋时,可即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放宽办结时限,让各项便民利企行动更加高效。

在黄玉国的发言中,他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改革给予了足够的肯定,“等房子交付了再开证明吧”。他指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心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要求, 不断更新理念和方法,拓宽改进,美化技术支持,展现“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进步理念。 今后,这项改革将在全市推行,成为一种包容性的方法。

什么是“交货时出具证明”?

“交房即发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等交房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同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在交房现场为申请的购房人进行不动产登记,公告不动产产权证,房屋收房后同时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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