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致苗木受损赔偿48万,生态损害赔偿让制度长出“牙齿”

长江客户端武汉9月13日讯(通讯员沈早霞记者金文兵)9月13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回访时注意到,今年天气炎热后,武汉绕城高速(京珠高速蔡甸段)一片林地上,两年前补种的树苗长势良好。

9月13日,生态环境工程部的工作人员正在检查重新种植的香樟的发展情况。通讯员沈早霞供图

这种苗的来源很奇怪。2020年5月12日,这里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车运载的危化品发生爆炸。事件发生后,生态环保部门迅速选择应急措施控制化学品造成的二次污染,同时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事故发生后,该单位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8.8万元。这些费用主要用于这里的绿苗恢复。

然后生态部门麻烦第三方生态绿化公司举行苗木修复,补种香樟、常春藤等绿植,完成生态环境修复,留作日后保护。生态部门也连续进行回访,了解事发现场植被恢复情况。

“生态损害赔偿就是要让制度长出‘牙齿’,让‘环保有价,损害有责’的基本原则落到实处。同时,生态损害赔偿也不仅仅是简单的补偿,他的立足点仍然是保证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持续的修复,并取得实效。”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现。

据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知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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